纱布遗留腹内5年赔得医院破产也不为过
2019-03-04 0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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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布遗留腹内5年赔得医院破产也不为过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纱布遗留腹内5年,赔得医院破产也不为过

周蓬安 (2019-02-21 21:04:59)

五年多来,对于西昌的任女士来说,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遭受巨大的痛苦。2013年1月,任女士在西昌平安医院剖腹产下二胎后,她感觉自己患上了“怪病”:经常腹部疼痛,还出现发烧症状。去年7月,任女士腹部痛的无法行走,到成都的医院进行了手术,医生从她的体内取出一块遗留纱布,手术后她才知道“怪病”是纱布造成的。(2月20日《红星新闻》)

纱布遗留腹内5年,赔得医院破产也不为过

纱布丢在患者肚皮里,医生再来一刀拿出纱布,相声大师侯宝林的《妙手成患》里就曾出现过。这段相声说,大夫太粗心,做手术时把纱布,剪刀接连忘在病人肚子里,拆了几次线,病人无奈地说:干脆你给我安个拉锁,落里边什么东西拉开你随便找。

看到这条新闻,笔者首先要说,任女士真是年轻,身体真是特别好,真是命大。大家或许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央广网新闻用《女子术后纱布留体内死亡 被定性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题,报道了一条几乎是同样的新闻,只是那名患者更加不幸,在我们看到新闻的当时,她已经成为“死者”。

那名死者名叫袁平秀,她于2018年6月6日在攀枝花宏实医院做了“剖宫取胎术”,手术146天后离世。经过司法鉴定,在死者袁平秀肠道内发现了三块纱布,就是这三块纱布,最终引发患者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

腹内被遗留纱布,这是医院操作不规范所致。在正规医院,按照正常手术流程,手术室使用的所有小型工具、辅助材料、纱布,手术前后都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就是以防遗漏在患者体内。

而在今天我们看到的新闻中,五年前的一块纱布,造成了任女士五年的痛苦。如果要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任女士及袁平秀亲属无疑将获得“天价”赔偿。而袁平秀亲属获得98万元人民币与《手术纱布残留体内9年!美国女子状告医院索赔120万美元》一文中的主角相比较,让我们看到中西方对待生命价值的不同评判标准。

当然,西方法院时常做出的“天价”赔偿判决,侧重点也不完全在于给受害者以“说法”,更主要的应该是对有过错一方的惩罚,必须罚得他们“长记性”,也警示他的同行别犯同样的错误。

可是,西昌平安医院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目前任女士的赔偿问题遇到难点,西昌平安医院以“经营者已不是原班人马”为由,不愿意赔偿,原先西昌平安医院经营者只愿意赔偿7.5万元,这与她原先主张的241万元赔偿要求,甚至降低索赔标准后的50多万元赔偿要求都相差甚远。

我是感到十分奇怪,任女士要求西昌平安医院这个法人主体赔偿,医院无论如何更换经营人,赔偿义务不应该发生变化啊。再说,任女士在这五年中看病、吃药、奔波、无法工作的损失,岂止7.5万元?更不要说其承担的身体上的痛苦。

袁平秀因腹腔遗留纱布死亡后,引起社会热议,人民日报短评【人民微评:丢什么别丢责任】指出:致人死亡的不是纱布,而是粗心;遗留体内的也不是纱布,而是责任。人命关天的大事,岂容如此儿戏?庸医害人,问题医院坑人,被处理咎由自取。手术刀下有生命,敬畏生命从遏制事故开始。反刍此事,还应看到,医院出了事别当甩手掌柜,监管部门更别坐歪屁股。

笔者也曾经在当时就此评论说,对于造成患者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医疗事故责任人,或应追究刑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威严。

纱布遗留腹内5年,如今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却备受五年身体折磨的任女士已提起司法诉讼。窃以为,为了给受害者一个安慰,特别是顺带也给其他医院一个警告,法院判西昌平安医院破产以赔偿受害人也不并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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