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舆论导向证伪了存在决定意识吗?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
强调“舆论导向”证伪了“存在决定意识”吗?
——《“存在决定意识”五问》之四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质疑四: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然而,共产党的宣传工作历来强调“舆论导向”,强调弘扬“主旋律”。与其说宣传工作是在强调“存在决定意识”,不如说是在强调“意识决定存在”。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这不就是“意识决定存在”的依据所在吗?可见,“存在决定意识”已经被鲜活的现实所证伪。此外,毛泽东时代有个口号:“抓革命,促生产”。这个口号又属于“什么决定什么”呢?
上面这个质疑在当下具有普遍的共鸣。然而,宣传工作强调“舆论导向”,强调“主旋律”,这并不是“意识决定存在”的证明,而恰恰是“存在决定意识”的反映和要求:
其一,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存在必然要求社会意识与这种社会存在相符合,而不能与之相背离。于是就产生了“主旋律”和“舆论导向”的要求。这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又是什么呢?同样的道理,在上个世纪中期之前的国民党执政的年代,社会环境(俗称“白区”)能容忍《挺进报》、《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的存在吗?当然不能。这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真实写照。如果国民党帮着毛泽东宣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戴笠为江姐和《挺进报》保驾护航,那还是国统区的天下吗?那还是国民党执政的“社会存在”吗?
其二,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存在之中,如果意识形态不强调共产党人的“舆论导向”,不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反而对取消马克思主义主导地位,淡化理想信念“主旋律”的做法听之任之,那倒真是咄咄怪事。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某些人和某些势力妄想取消马克思主义的“舆论导向”,淡化新时代的“主旋律”,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事实表明,我国的社会存在客观上已经发生某种改变(比如,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非公有经济有了长足发展)。这种改变是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做出与时俱进的跟进。但与此同时,这种变化也为中国共产党如何进一步夯实执政基础提出了现实课题。
其三,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这是在肯定“存在决定意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就是说,革命理论只要正确认识了客观“存在”,并科学把握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就能有效地指导革命行动。道理很简单:不论多么高深、多么伟大的“革命理论”,都必须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否则就会碰壁——这就是存在的“决定作用”。尽管唯心主义千方百计地想把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从地球上抹掉,但面对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那些坚信“意志决定一切”的人,那些自以为可以“心想事成”的人,除了自欺欺人,也只能徒增笑料耳。
其四,“意识”并不是被动地接受“存在”的决定作用,而是对“存在”具有“反作用”。这个反作用,过去称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现在称为“人的主体性”。其实,“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存在决定意识”并不矛盾。可笑的是,沉溺于“无中生有”的唯心主义者坚信: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必须否定“存在决定意识”,要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就必须承认“意识决定存在”;反之,如果承认“存在决定意识”,就只能否定“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只能否定“人的主体性地位”——二者水火不容。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之幼稚,实在不足为训。“如何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是另一个问题,容另文讨论。至于“抓革命,促生产”这个命题,严格讲并不属于“存在决定意识”的范畴,而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已经超出本文范围,恕不赘述。
顺便指出,即使人们接受了“存在决定意识”的逻辑,问题或许也没有到此结束。应当进一步追问的问题是:如果说“意识”是由“存在”决定的,那么“存在”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这个问题这里暂不讨论,但由此引出的一个有关“存在”含义的误读却必须澄清。
笔者注意到,自“西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学界成为时髦的理论以来,“社会存在”的含义就被做了如下修正:人类社会一切物质的以及精神的事物,都可以归结于“存在”的范畴,因此,意识也是一种“社会存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修正”的专利,至少应当属于已故著名哲学家俞吾金先生。问题是,这个备受俞吾金先生看重的“修正”,不过是对马克思的“存在”范畴的严重误读。
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存在”当然是指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然而,马克思所定义的“存在”明确指向了“物质性”的客观存在(比如物质世界、社会关系等),而并不包括“思想性”的主观存在(比如意识和观念)。尤其是,马克思把“物质存在”看作是宇宙最本原的存在,把“生产方式”看作是人类社会最核心的存在,把“经济关系”看作是社会关系最基本的存在。而“精神”和“意识”这些主观的东西,虽然也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但它们都是客观物质存在的产物而已。
对于“存在”的含义,彭福春有过相当深刻的辨析,他说:
——“在我们讨论存在时,最凸显的存在是与虚无相对的存在。虚无在此不意味着虚空和虚幻,而是意味着不存在。这样,存在是指一切不是虚无的东西,凡不是虚无的东西就是存在。在此意义上,不仅自然万物,而且人类社会,还有思想、语言、文字等等都属于存在”。
——但是“存在除了被理解为与虚无相对之外,还与思想相对。思想泛指一切意识、心灵和精神的东西,它或者表现为主观的形态,或者表现为客观的形态。与思想相对的存在就是思想之外的万物,是被思考的,并因此是被思考之物。在这样的意义上,存在就不再包括思想,而只包括自然和人类。如此的存在甚至被理解为物质和物质性的。”
彭福春所说的“物质性”的存在,其实就是马克思所定义的“存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