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列宁反对官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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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评制点评列宁反对官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实事求是、辩证法、螺旋上升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

曼德拉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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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楼:列宁反对官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2011年05月09日 15:25 来源:【原文出处】安徽师大学报(哲社版)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新型的苏维埃国家政权。但由于历史的、经济的、社会的种种原因,官僚主义逐渐成为新生政权的一大祸害。列宁在反对官僚主义的实践中,不仅深刻地揭示了它的危害、产生的根源,论证这种斗争是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成败的大问题,而且提出了消除与克服这种祸害的根本途径和各种举措,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建设,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今天重温列宁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基本理论,对于清除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 官僚主义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脓疮”

在资本主义不发达的俄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要顺利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必须紧紧地依靠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器的良性运转。而苏维埃政权本身并不是天然完美的,它面临着内部“敌人”的极大威胁,存在发生故障的危险性,这就是出现在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都是“官僚国家”,是由“行政官僚机构”和“军事官僚机构”构成的“官僚机关”;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官吏都是“官僚”,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特殊阶层。”[(1)]官僚者在从事行政事务中所养成的消极怠惰、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和方式以及利用权力为追求特权而产生的种种思想和行为就形成官僚主义。

苏维埃国家作为人类历史上新型的国家,实现了由“社会主人”到“社会公仆”的转变,国家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已经从根本上消除了滋生官僚者阶层的温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产阶级国家机关就不再有官僚主义了。事实上,十月革命后,官僚主义在苏维埃大地上并没有绝迹。随着国内战争的结束和和平建设时期的到来,官僚主义不仅相当普遍地“复活”,而且十分严重。1919年,列宁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纲中就直率地承认,“官僚主义就在苏维埃制度内部部分地复活起来”,并指出承认官僚主义存在的目的,是要“使人人唾弃它,唤起同祸害作斗争的想法、意志、毅力和行动。”[(2)]在1921年以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官僚主义现象更加严重的发展起来。列宁在1922年2月写的一封信中指出:“可恶的官僚主义积习使我们陷入滥发文件、讨论法令、乱下指示的境地,生动活泼的工作就淹没在这浩如烟海的公文之中了。”“聪明的怠工分子故意把我们拖入这个公文的泥潭。大多数人民委员和其他大员都不自觉地‘往绞索套里钻’。”[(3)]官僚主义不仅渗透到苏维埃的政权机关,而且渗透到党的机关里来。苏维埃国家已成为一个“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4)]

列宁认为,官僚主义的蔓延、泛滥,已经成为苏维埃国家机关身上的一种“脓疮”,危害着国家政权的生机。第一,它扼杀了人民的民主,阻碍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妨碍苏维埃国家经济建设。列宁说,苏维埃国家政权是由以前受资本压迫的群众自由选出和随时都可以撤换的劳动人民(工人、士兵和农民)的代表组成的,他们是国家的主人,只有把他们组织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群众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正是新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因素。”[(5)]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焕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而官僚主义却妨碍以至压抑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1920年2月,全俄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一个关于实现国家电气化的决议,提出了要“着手进行更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并用十个月时间制定了《全俄电气化计划》,但是,就在要求动员一切力量宣传和贯彻这个计划时,在苏维埃国家机关中的一些领导者,却用官僚主义态度来对待它,嘲笑这个计划很象电气幻想,说什么参与制定计划的都是资产阶级专家,以自己有权“不予批准”自傲。对此,列宁尖锐地批评说,这是“可耻的行为”,是“大官们的刚愎自用,官场拖拉习气”,“是用纯粹的官僚态度葬送实际工作。”[(6)]第二,它严重地侵蚀着党的肌体,危害着国家政权的性质。列宁当时清醒地看到,官僚主义不仅在苏维埃机关里存在,不仅在地方上有,而且在首都莫斯科、在党中央里也有。他尖锐地指出,官僚主义直接削弱党的领导作用,严重地侵蚀着党的肌体,败坏党的风气,危害着苏维埃政权。他说,我们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7)]“如果不进行有步骤的和顽强的斗争来改善机构,那我们一定会在社会主义的基础还没有建成以前灭亡。”[(8)]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官僚主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它不仅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且会使工人阶级政党失去战斗力,使工人阶级国家改变颜色。因此,列宁强调要克服一切官僚主义,并号召全党同这一祸害作斗争。

  二 认清工人阶级国家政权产生官僚主义的根源

列宁认为,苏维埃这种新型国家之所以还存在和滋长官僚主义,有社会客观存在的政治根源、经济根源、思想根源和现实的主观原因。

从政治根源看,旧俄国是一个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实行黑暗的统治,沙皇是至高无上的主宰。与这种专制制度相适应的,是人民在官僚面前完全无权,特权官僚完全不受监督,十月革命打碎了地主资产阶级的官僚机器,废除了官僚制度。但是,这种旧官僚国家的弊端及其影响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肃清的。由于俄国落后,工农群众还不善于管理自己的国家,加之国内战争时期,大批优秀的党政干部被派往前线。所以在驱逐了与苏维埃政权为敌的旧的高级官僚之后,不得不留用了几十万沙皇时代的官员、职员,他们进入苏维埃机关后,工作性质虽然与沙俄时代不同了,但他们的旧思想、旧作风,特别是“俄国寄生官僚”所具有的那些“专权独断、不负责任、贪赃受贿和野蛮昏聩”等恶习,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改造。正如列宁所说:“我们的国家机关,除了外交人民委员部,在很大程度上是旧事物的残余,极少有重大的改变。”“这些机关仅仅在表面上稍微粉饰了一下,而从其他方面来看,仍然是一些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9)]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剥削阶级国家官僚主义的“复活”和“转入。”[(10)]

从经济根源看,俄国原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大量存在的是小生产经济。十月革命后,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苏维埃政权,仍然被遍布全国的汪洋大海般的小生产经济包围着,特别是由于1918年至1920年的国内战争,加剧了国内经济的困难,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时,整个国家四周被封锁、被包围,与全世界隔绝起来。小生产者被禁锢在狭隘的小天地里,孤陋寡闻,常常以一孔之见固执地看待周围的事物和处理日常发生的事情。他们毫无时间概念和效率概念,小生产的分散性和散漫性的特点,反映到苏维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上,表现为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主宰,以自己的意志代替科学,常常做出许多违反客观规律的蠢事;表现为因循守旧,懒散怠惰、各行其是、办事拖拉、互相推诿、不讲实效等官僚主义现象。列宁指出,官僚主义是“小生产散漫性和受压迫状态的上层建筑”,其经济根源就在于“小生产者的分散性和涣散性,他们的穷困、不开化,交通的闭塞,文盲现象的存在,缺乏农工业之间的流转,缺乏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协作。”[(11)]正因为如此,“农民愈分散,中央机关的官僚主义也就愈难避免。”[(12)]

同落后的小生产经济紧密联系着的,是俄国文化的落后性。列宁指出:“我们深深知道,俄国文化不发达是什么意思,它对苏维埃政权有什么影响;苏维埃政权在原则上实行了高得无比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全世界作出实行这种民主的榜样,可是这种文化上的落后却限制了苏维埃政权的作用并使官僚主义制度复活。”[(13)]这就是说,广大劳动人民由于受文化水平的限制,阻碍着他们对国家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而被选入国家机关工作的群众代表,由于缺乏文化,不善于管理,也难免犯官僚主义的错误。显然,文化落后也是官僚主义滋生的一个原因。

从思想根源看,十月革命显然改变了旧国家政权的性质,但旧的社会制度及其思想影响在人们的意识中是不可能一下子消灭的,必然会从各个方面用陈腐的死亡的东西包围新鲜的、年轻的、生气勃勃的东西。正如列宁所说:“旧社会灭亡的时候,它的尸体是不能装进棺材、埋入坟墓的。它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并且毒害我们。”[(14)]他还说,我们的国家机关整个说来受旧的精神的束缚和渗透最严重,我们的革命性往往被最腐败的因循守旧的习气取而代之了。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旧思想的影响,缺乏进取心和事业心,饱食终日,养尊处优,对人民的痛苦漠然处置,视而不见。国家事务的神秘性和特殊性顽固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对权力的拥戴和崇拜,使一些机关工作人员飘飘然、昏昏然,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公仆”身份。

列宁认为,官僚主义出现在苏维埃国家政权中,从主观原因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官僚主义的存在与当时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国家工人阶级所处的历史环境、面临的任务以及采取的政策有关。由于十月革命胜利不久,俄国就开始了国内战争。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较多的强调集中,实行了命令制和委派制,这在当时是必要的,但也带来不利的一面。这种军事化和集中化,其工作方法带有强迫命令形式和脱离群众的倾向,以及对苏维埃建设的忽视和苏维埃民主的削弱,就成为国家机关官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其二、官僚主义的存在与苏维埃国家工人阶级缺乏管理国家事务的经验,不能恰当处理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关。由于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常常是混在一起的,没有明确的划分,出现了由党包办一切的现象。党的机关和干部忙于日常事务,但又不能及时和恰当地解决问题,而另一些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却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无所事事。因此就产生了拖拉作风、瞎指挥等等。列宁说,应该“解除政治局和中央的琐碎事务、加强负责人员的工作指令。要使各人民委员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而不是先把问题提到人民委员会,然后又提到政治局。”列宁还承认,“一切问题都从人民委员会弄到政治局来了。在这一点上我也有很大的过错,因为人民委员会和政治局之间很多事都是通过我个人来联系的。一旦我离开了工作,两个轮子立刻就不转动了。”[(15)]

其三、官僚主义的存在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有关。列宁认为,在党和国家机关中,总是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局限在领导者的狭小范围内,以思想上的主观片面性代替科学,代替实践。他们不接触实际工作,不去研究科学已经向我们提供的东西,不去研究中央和地方的实际经验,而是陷在浩如烟海的公文堆里,老是永无止境地开会,老是醉心于改组,成立种种委员会,制定计划,结果是一种实际工作也不干到底。应当忘记的鸡毛蒜皮的事,一点也没有忘记,应当在革命中学到的许多重要东西,一点也没有学到。列宁严肃地指出,党在“工作方面的主要缺点是不研究实践经验。这是一切不幸和整个官僚主义的根源。”[(16)]

  三 采用千百个措施,全方位地惩治与克服官僚主义

列宁认为,工人阶级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必须精确、诚实、迅速,消灭机关中的怠工行为和官僚主义。为了使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打掉发生在国家机关以及干部身上的官僚主义习气,“需要采取千百个措施”[(17)],需要建立一套系统工作制度。为此,他在领导苏维埃国家政权建设的实践中,作了大胆的探索。

第一、吸引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国家管理,是克服官僚主义的重要环节。列宁曾经指出,资产阶级议会制是把民主制和官僚制结合在一起的,而无产阶级民主制则是把扩大民主制和根除官僚制结合起来。为了扩大民主制和根除官僚制,就必须扩大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吸引人民群众直接管理国家。这是列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1918年3月,他在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必须有系统地吸引愈来愈多的公民,直到吸引所有公民直接地担负自己应承担的管理国家的责任。“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18)]列宁反复强调人民群众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尽管当时较多地采用群众间接管理方式,但直接管理仍是努力的方向。

第二、改革与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克服官僚主义带有根本性的措施。列宁指出:“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经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19)]这样,党不再包揽行政工作,就可以充分发挥政治领导作用,较好地行使监督职能,也就等于搬掉了党内的官僚主义赖以滋长的温床,使党真正成为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力量。精简机构,也是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的另一个方面。列宁曾强调花大气力抓国家机构的精简问题,他尖锐地指出:“我们的机关缺点很多,膨胀了一倍有余,往往不是为我们工作,而是反对我们。”[(20)]现在和“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缩减苏维埃机关、改善组织、消灭拖拉作风和官僚主义、减少非生产开支,来不断地精简苏维埃机关和减少其费用。”[(21)]因而他主张不要因机关去设事,而要因事去设机关,根据斗争任务的需要进行合并或分立。对于多余的不再适应的国家机关予以撤销。国家机关宁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好些。列宁还认为,因家机关处理国家事务,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这样可以有效地消除领导权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人的弊端,防止和克服个人专断的现象。也就是说,凡属国家大事的决策、国家事务的处理和国家机关管理等重大问题,不论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同时又要明确规定各人工作的职责范围。任何夸大、歪曲和借口集体领导而造成办事拖拉和无人负责的现象,把集体领导机关变为空谈场所,都是“极大的祸害”、“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22)]

第三、严格精选人才,建立工作负责制,是摆脱、杜绝官僚主义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列宁指出,国家机关全部工作的关键在于把工作重心从草拟指示、命令,转到精选人才、寻找能干的干部、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上来,即对那些不认真学习管理工作的干部,要坚决免去他们的职务,而把那些有知识的、受到教育和训练的优秀工作人员,特别是具有现代管理知识的人才集中到苏维埃国家领导机关中来;同时要极为明确地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极为严格地建立各项工作的个人负责制,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以防无人负责和拖拉作风等官僚主义的发生。正如列宁在《给亚·德·瞿鲁巴》一信中写道的,“当前的首要任务不是颁布法令,不是改组,而是选拔人才,建立个人所做的工作负责的制度,检查实际工作。不这样做,就无法克服窒息着我们的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23)]而没有这些,那么一切最好的命令、决议、指示等等都形同废纸。

第四、深入实际,联系群众,是克服官僚主义的重要措施。列宁经常痛斥一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空谈和骄傲,特别是“共产党员的狂妄自大”,劝告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从小处做起,为人民群众办事,“少说些漂亮话,多做些平凡的、日常的工作。”[(24)]他强调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要联系群众,同广大群众保持密切不可分的关系。“苏维埃同‘人民’之间,即同被剥削劳动者之间的联系的牢固性,以及这种联系的灵活性和伸缩性,是消除苏维埃组织的官僚主义弊病的保证。”[(25)]为此,他先后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最方便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制度;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三是国家机关定期为工农群众举行报告会,工作人员也要定期向工农群众汇报工作,以便使广大非党的工人和农民有机会了解苏维埃机关的工作并提出批评意见。

第五、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特别是实行人民群众的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制度,是克服官僚主义的又一有效措施。列宁认为,苏维埃国家机关要继承巴黎公社的光荣传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让人民群众全面地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他指出,应该有“多种多样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26)]要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检举、揭发和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权利。1918年11月,列宁在起草的一份决议中规定:任何一个公民对苏维埃机关或机关负责人的任何措施(或拖拉作风等等)提出控告,该负责人或机关必须写出简要记录以及事情的实质。1919年1月,他要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向他报告人民委员会接到的对所有政府部门和人员的一切控告,并责成办公厅主任细心监督他对这些控告的批示的执行情况。不仅如此,在人民群众直接监督的基础上,还采取了让人民群众选派代表,实行间接监督。提出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实行检查监督人员的代表监督。1920年2月,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工农检查院条例》,目的是使工农群众独立行使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列宁建议中央否决各级工农检查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要求检查机关只受中央领导,保留检查机关依法对地方政权一切决议提出抗议的权力和职责。后来,列宁又提出把工农检查院和当时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合并,进一步提高了工农检查院的地位,使它有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一切国家机关,有权监督党和国家领导人,并提出要选拔工农优秀分子直接参加工农检查院的工作,以提高检查机关的质量。这样,工农检查院就能获得很高的威信,使党通过工农中的优秀分子同广大群众联系起来。列宁通过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和实行代表性监督的措施,是工人阶级国家克服官僚主义的得力措施。

第六、建立惩罚和法律制裁制度,是克服官僚主义的重要法制措施。列宁认为,对国家机关中的那些滥用职权,必须按照情节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必须撤职。列宁多次强调,在同官僚主义的斗争中,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要让人民法院加倍注意对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和经济工作上的指挥失当进行司法追究。审判这类案件是必要的,这样可以提高人们过问这种目前很难对付的坏事的责任心,可以引起工农群众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注意,可以达到取得更大经济成就的实际目的。”[(27)]列宁还身体力行,亲自抓住典型的官僚主义案件,进行严肃处理。1922年3月,列宁以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写信给司法人民委员会,对莫斯科革命法庭过分庇护科技部和发明事务委员会玩忽职守的罪行一事,提出批评,并建议对于“莫斯科革命法庭姑息养奸,对案件采取走过场的、官僚主义的态度,我命令给予严重警告。”[(28)]

列宁提出的上述措施,对于苏维埃国家机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起了重大作用。由于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反对官僚主义也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列宁指出,对于苏维埃政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现象,是不能“抛弃”、“赶走”,不能象对待“脓疮”一样立刻割除、彻底消灭的,“只能对它进行治疗”。“只能慢慢地治疗”,“应该清洗、治疗,十次百次地治疗和清洗。”“在一个农民的、又是大伤了元气的国家中,同官僚主义作斗争需要很长的时间,要坚持不懈地进行这种斗争,不要一遭到失败就垂头丧气。”[(29)]

列宁反对官僚主义虽然只有几年的实践,并只是初步的,但他对官僚主义所作的理论剖析以及在同官僚主义斗争中采取的重大举措,无疑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探索与贡献。今天,我们党反对官僚主义的实践经验显然比过去丰富得多,但列宁反对官僚主义的基本理论对我们仍有重要的指导、借鉴作用。

注释:

(1) 《列宁全集》第2版第2卷,第437页。

(2)(8)(11)(12) 《列宁全集》第2版第41卷,第217、376、218—219、42页。

(3)(23)(27) 《列宁全集》第2版第42卷,第387、394、362页。

(4)(6)(17) 《列宁全集》第2版第40卷,第204、351、259页。

(5) 《列宁全集》第2版第33卷,第52页。

(7)(28) 《列宁全集》第2版第52卷,第300、372页。

(9)(15)(16)(19)(20)(21) 《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373、111、47、64、247、303页。

(10)(13)(18) 《列宁全集》第2版第36卷,第154、150、154页。

(14)(25)(26) 《列宁全集》第2版第34卷,第380、185、186页。

(22)(24) 《列宁全集》第2版第37卷,第41、20页。

(29) 《列宁全集》第2版第50卷,第330、333页。

作者单位:政法与经济系

责任编辑:王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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